4)第二章 李春莲_地狱的13张契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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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疾人,无法干太多活。

  干销售工作时,她是卖服装的导购。别人都是站着,店长允许她坐着。而后她本人又嫌坐着揽不到顾客,影响她的提成。她便开始学会抢单,不管是哪个同事正在为顾客介绍,她都能给抢走。

  以至于到了最后,就算是顾客比较多的时候,其她的导购顾不过来;她也会草草地给眼前这个顾客介绍完或是带着顾客结账后,立刻一瘸一拐地“跑”到店长那,抢店长的业绩。

  众所周知,大部分服装店的店长即使得到业绩也不算在自己头上,而是放在店里,吃总店的提成。即使是这样,李春莲老是抢自己等人的业绩,她们哪受得了。

  她又从事过美发美甲的工作,这对她来说倒是能挣到不少钱。

  因为不明所以的顾客,第一眼在看到她的外表时,就被她给欺骗了,就如同洪鑫、宋瑜、苏宇凡等人一样。

  顾客看李春莲外表可怜就找她服务,但同事之间都知道她是怎样的德行。所以她不管在哪里都干不长。

  后来无论她在哪工作,不出一个月总能把周围的同事都得罪了;不到三个月,一定会被上司和同事一起挤走。

  同事之间本来就是竞争关系,但在谈到李春莲这个这个问题上,他们都出奇地齐心要挤走她,没有一个人站出为她说句好话。

  难怪其他不少的残疾人都结婚了,她都35了还没搞过对象。

  在从小受欺负这方面,宋瑜虽然和李春莲相似,但他可是还一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。

  否则宋瑜也早就被后进入的洪鑫和苏宇凡,合伙当作众人的踏脚石,成为第二个李春莲。

  接下来众人在都讨论分析完这次的任务时,最后捎带脚提到了洪鑫获得的帕特里克面具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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