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五十八章云川部有了新规矩_我不是野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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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父解决巨人部危机的方法,简单,干脆,直接,有效。

  成功的将巨人族面对的包干到户吃饭的危机化解于无形,被人有没有饭吃夸父是不管的,以后,只要云川有饭吃,巨人们就饿不死。

  在绝对的忠诚面前,巨人们犯的什么不遵从命令的问题,绝对是小问题,根本就不值得一提。

  在云川跟夸父达成内部交易之后,阿布,元绪操作的改革终于全盘铺开了。

  也就是通过这一次分田地事宜,云川赫然发现,云川部现如今已经有了三万四千个人了。

  这些人都是有资格分得土地,物资的人,如果连元绪登记的雇佣野人,云川部的人口赫然已经超过了五万人。

  元绪用条例规定,常羊山城属于云川个人所有,凡是居住在这座城里的人,都有向云川缴纳税这个新东西的义务,所有人都有听从云川命令的义务,有保卫云川氏王族的义务。

  常羊山城里的所有工坊,铺子统统属于云川所有,桃园属于云川所有,竹林属于云川所有,城外的土地属于云川所有,城外的山海湖泊统统属于云川所有……

  唯独,常羊山城里的人不属于云川所有!

  云川有保护他们不受野兽伤害,不受异族伤害的义务,有在他们受到伤害以后,给他们讨还公正的义务,有在灾害来临的时候,救助他们,帮助他们的义务。

  阿布还将这一些约定写成了法典,刻在石碑上,将石碑放置在常羊山的最高处。

  法典名曰——王与民之约。

  有了这个基础法典之后,阿布,元绪带领着云川部所有的管事们也开始向云川效忠。

  效忠之后,元绪,阿布又制定了——王与臣之约。

  在这份约定里,所有的臣都有向云川氏王族效忠的义务,有保护云川氏王族的义务,更有接受云川氏统治的义务。

  权力永远都是相对的,在这一点上,阿布希望所有的臣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云川的统治,并且不能有任何附加条件。

  然而,元绪对这一点持个人意见,他认为,王不能只享受权力,而不能不背负义务,其中,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王,要关爱臣,不能随意杀戮。

  阿布不喜欢元绪提出来的条件,他希望元绪能理解王的心,元绪不这么看,他坚持把这一条写上了盟约。

  这一条看起来卑微到了极点,但是,不论是阿布,还是元绪,亦或是夸父以及所有云川部的臣们,都知道,这其实是妄想,云川一定不会同意的。

 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——云川同意了,他不仅仅同意了,还在王与臣的盟约上添加了一句话。

  “王之视臣如手足,则臣视王如腹心;王之视臣如犬马,则臣视王如族人。”

  这一段话被阿布,元绪他们看到之后,阿布涕泪横流,元绪第一次脱下他的龟壳,穿上麻布衣衫来见云川。

  云川安抚了阿布,嘲笑了元绪,他们看云川的眼神炽热而忠诚。

  云川相信他们两个人都明白,这一次,他这个族长真的向他们做出了最大可能的退让。

  也是他向这个世界在目前情况下做出的最大程度的退让。

  不论是王与民之约,还是王与臣之约,都是他给这个世界释放的敬意,与善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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